Chip123 科技應用創新平台

 找回密碼
 申請會員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Login

用FB帳號登入

搜索
1 2 3 4
查看: 2260|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好康相報] 12天主教因信成義的定義?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8-5-21 22:05: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12天主教因信成義的定義?
2 V7 l# ?% o' V* S
' r* _: R& R% i  n# }�        筆者是此單張編輯,希望引起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以下問題。這單張以問題解答的方式,完整地引述宗徒保祿對整個天主教因信成義的信仰作出的定義,這道理是天主直接啟示宗徒保祿,並不是他自己幻想出來的,所以唯有他擁有宗徒權柄為因信成義的信仰作出定義。(天主教神學書評)
" g" A) w* l/ L4 z6 u- ]' h  w0 d- \) Z& x4 p/ N
�        現在引述天主教首任教宗宗徒伯多祿教令,他寫給信徒的公開信說明之:「要以我們的主長久忍耐作為你們得救的機會,正如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祿,照著天主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信勸勉你們一樣。他在所有的書信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的地方,被那些無學問、反覆無常的人隨便曲解,正如他們強解別的經書一樣,結果是自取滅亡。」(伯多祿後書3:15-16)
7 @8 l5 J% V$ J# Y
% I4 U) O* v) W2 p1.        在迦拉達書3:21-26,這由於信仰而成義的「信仰」是指甚麼呢?
) _! S8 n2 S( I  R/ }這�的「信仰」是指天主的恩許,歸於相信基督耶穌的人,(迦拉達書3:22)而不是遵行法律書(法律書是指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的人,法律只是我們的啟蒙老師,領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由於信仰而成義。(迦拉達書3:24)因為法律並非以信德為本,沒有一個人能憑法律在天主前成義。(迦拉達書3:12)5 u, n! [) V; m' m
2.        成義的方法是甚麼呢?7 i. N/ l) z3 }/ Z$ o5 B
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包括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而只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因為由於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成義。(迦拉達書2:16) 如果成義是賴著法律,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迦拉達書2:21)成義不是因為法律上的功行;而是因信德的制度,因為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羅馬書3:28)
4 R7 Y7 M1 L. |/ ^8 U# Y/ a3.        我們願意試圖使天主的恩寵無效嗎?
+ b; y. W/ l, h( D, k我們如果堅持成義是賴著法律,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我們便是試圖使天主的恩寵無效。(迦拉達書2:21)/ T' H! s) H) I3 \- c
4.        法律的用途是甚麼?7 G# _$ |- f. }. u# {7 }. z) a
沒有一個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祂前成義;因為法律只能使人認識罪過。(羅馬書3:20)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羅馬書3:23)
; |9 T" q; K" X5.        天主的正義,是在法律之內,還是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呢?
8 [: ]3 [0 }6 i3 x, {天主的正義,是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證;就是天主的正義,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羅馬書3:21-22)9 A+ |. m' ~# n/ ~( L
6.        天主向罪人白白施給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樣做法,天主是正義的嗎?
7 {4 M" R! x  u天主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祂的人作贖罪祭的;如此,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羅馬書3:21-26)! z0 W% ?8 \. k! h( Z6 p" ^2 b5 [
7.        為甚麼天主使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的功行呢?9 K; O' {& r$ T* ?
因為你們得救或人的成義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的制度,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於法律上的功行,免得有人自誇。(厄弗所書2:8-9)(羅馬書3:27-31)
9 K5 u( V4 P( j* N3 E9 ?; a8.        我們因信德而廢了法律嗎?' t4 G5 P9 s6 w
雖然天主使人由於信德而成義;但是,我們絕對不是因信德的制度而廢了法律,我們反使法律更堅固。(羅馬書3:31)
/ B* s0 {0 h6 i9.        那些沒有功行或好行為的人,可以蒙天主恩賜算為正義的人嗎?' |* n1 b) e5 f& ^: i; m
如果亞巴郎是由於行為,成為義人,他就可以自誇了;但是,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此算為他的正義。給工作的人工資,不算是恩惠,而是還債;但為那沒有工作,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復義之主的,這人的信德為他便算是正義,這才是恩惠。正如達味也稱那沒有功行,而蒙天主恩賜算為正義的人,是有福的一樣。(羅馬書4:1-5)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間QQ空間 騰訊微博騰訊微博 騰訊朋友騰訊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頂 踩 分享分享
2#
 樓主| 發表於 2008-5-21 22:05:31 | 只看該作者
10.        天主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許,是藉著甚麼才有效力?
! g8 w0 h/ n3 k  N6 @! n& [天主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許,使他作世界的承繼者,並不是藉著法律(包括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而是藉著因信德而獲得的正義,因為假使屬於法律的人才是承繼者,那麼信德便是空虛的,恩許就失了效力,因為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義怒:那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違犯。為此,一切都是由於信德,為的是一切本著恩寵,使恩許為亞巴郎所有的一切後裔堅定不移,不僅為那屬於法律的後裔,而且也為有那亞巴郎信德的後裔,因為他是我們眾人的父親。(羅馬書4:13-16)7 m3 w) r( q' H) }% f4 V! O; p% N
11.        甚麼才是真正激起天主的義怒呢?1 z4 ?3 l6 v2 K5 K! R
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義怒:那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違犯法律的事。(羅馬書4:15); U6 ~- T4 o. s7 a6 }
12.        怎樣可以清楚使自己成義?怎樣又可以清楚使自己獲得救恩?
2 T# H3 f. Q2 F如果你口�承認耶穌為主,心�相信天主使祂從死者中復活起來了,你便可獲得救恩,因為心�相信,可使人成義;口�承認,可使人獲得救恩。(羅馬書10:9-10): \& f8 U: U( n5 z. k
13.        你們領受聖神,是由於遵行法律呢?還是由於聽信福音呢?, ]! J* k9 F9 }2 D/ u
當然是由於聽信福音。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的嗎?(迦拉達書3:1-5)3 }% g- i* k8 b! T; R# b
14.        天主賜與你們聖神後,並在你們中間施展了德能,是因為你們遵行法律呢?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 n9 F, }7 k2 l  b+ D3 r; S4 R當然是由於聽信福音。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的嗎?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為此你們該曉得:具有信德的人,才是亞巴郎的子孫。天主將使異民憑信德成義,就向亞巴郎預報福音說:萬民都要你獲得祝福。可見那些具有信德的人,與有信德的亞巴郎同蒙祝福。(迦拉達書3:1-9); ]: m" P# a& B: o! ]
15.        為甚麼凡是依恃遵行法律的,都應受咒罵呢?6 O. ?% }3 B/ M0 e: I- J
因為凡不持守法律書上所記載的一切,而依照遵行的,是可咒罵的。所以很明顯的,沒有一個人能憑法律在天主前成義,因為經上說:義人因信德而生活。但是,法律並非以信德為本。(迦拉達書3:10-15)
) B$ Z5 P, I+ u) b  S16.        怎樣才可以解除,由不持守法律書上所記載的一切而帶來的—法律的咒罵呢?
- F9 n2 M6 r/ E9 G* B/ A2 L# @$ t) E因為基督由法律的咒罵中贖出了我們,為我們成了可咒罵的,經上記載說:凡被懸在木架上的,是可咒罵的。這樣天主使亞巴郎所蒙受的祝福,在基督耶穌內普及於萬民,並使我們能藉著信德領受所應許的聖神。(迦拉達書3:10-14)
! n, x9 }& N# N  y17.        法律相反天主的恩許嗎?
# Z/ B9 H) y! s5 W5 i) D絕對不是。(迦拉達書3:21)
( J4 K8 R- a$ a" r( b1 ?' u18.        法律能賜與人生命嗎?% ?6 x6 z  q1 J) ]
所立定的法律是不能賜與人生命,因為正義的確不是出於法律。(迦拉達書3:21)
* b! G. N) }* M+ h; l19.        天主的恩許是藉著甚麼,歸於甚麼人呢?
* ]3 y1 f5 Z6 r6 h一切人都被禁錮在罪惡權下,好使天主的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迦拉達書3:21-22)
5 [: z" A! _0 O+ e% q' m4 n20.        我們現在應該生活在「信仰」之中,還是仍要被禁錮在法律的監守之下呢?
% I3 g8 b/ ^" E6 P# r. X. g; k我們現在應該生活在「信仰」之中,因為「信仰」一到,我們就不再處於法律的權下了。「信仰」是指天主的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好使我們因「信仰」而成義。(迦拉達書3:21-26)
2 [# D" N6 F- X, e( x" _0 }6 \0 f  t' B% c: O. d4 R6 Z- C
�        此單張只研究天主教神學上的問題,並不討論科學及政治的。此單張命名為「天主教因信成義的信仰」,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網上討論區或放在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單張,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單張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筆者對天主教神學作出的研究,及在書評中引述的書目,並不代表筆者立場,只供讀者參考:「天主教思高中文譯本聖經」。
! Z+ W+ K- W0 v+ V* ^) y8 ^4 }2 e
/ y. X& r3 R0 \* [# F: n6 g- Y2 |  P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4 @0 T' h+ }! N5 B/ g5 t(如要轉載,請全文轉載此單張內容)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申請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首頁|手機版|Chip123 科技應用創新平台 |新契機國際商機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GMT+8, 2025-1-2 01:02 AM , Processed in 0.16401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