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p123 科技應用創新平台

 找回密碼
 申請會員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Login

用FB帳號登入

搜索
1 2 3 4
查看: 4675|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市場探討] 電子業工程師派駐到大陸工作的薪資行情?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0-6-15 09:24: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有人想打聽一下大陸工作的現在一般行情的薪資是多少?怎麼個領法? 台幣 or 人民幣?
' o7 w: R/ n# @5 Z3 e
2 d+ g" b5 [0 Q6 m- j* ^1 W+ ~或是其他工作的待遇是多少?什麼行業?公司福利為何?多久回台一次?不回台又如何處理? / [2 z0 I) r* L/ _% i, q9 Z& ^
7 C9 B9 {, d0 ~* k; Z* j/ _
聽說電子業工程師 到大陸補貼2萬到3萬 領法公司會一些匯入台幣戶頭,一些匯美金一些匯人民幣,所以有3個戶頭?一般 2到3個月回台一星期 以上都是公司規定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間QQ空間 騰訊微博騰訊微博 騰訊朋友騰訊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頂 踩 分享分享
2#
發表於 2010-9-27 07:26:23 | 只看該作者
公司支付派駐海外子公司人員的薪資及差旅費,不得列為費用
1 ~3 }. b# C; O$ ?/ c4 Z3 f0 h# d$ v* T
(20100926 10:49:53)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隨著企業國際化的趨勢,國內營利事業為進行全球佈局,到境外設立子公司之情形愈來愈普遍。惟該所特別提醒,不管直接或間接投資大陸或第三地,派駐海外子公司人員工之人事費用,應歸屬於海外各子公司之費用,不得列為臺灣母公司之費用。
* ^  [+ w' v1 {# z1 {# ^+ a
1 G# e% k2 i% F該所表示,臺灣母公司投資海外子公司,所承擔之權利義務,應僅限於投資額,且其所投資之海外子公司,為獨立之法人主體,會計獨立,並非台灣母公司之分公司、分支機構、營業所或連絡處,有關派赴海外人員之薪資,仍應由被投資之海外各子公司之人事費用支應,方符合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 @: [3 s' D! H2 }  I+ u
) S4 a: _5 ]. C0 e) r% Z% |
該所於最近查核一家營利事業,其為拓展外銷業務,於香港設立子公司,專門經營中國大陸貿易商務,子公司業務人員均由母公司派任且全年滯留境外時間均超過300天。經該公司說明,派赴香港之出差人員,是為了提供國外客戶售後服務、專業技術指導,故必須派員常駐國外以應付客戶需求。惟查核結果,其所稱國外客戶,實際上都是子公司在中國大陸之銷售對象,其將派赴海外人員之薪資及差旅費於臺灣母公司報支,海外子公司卻未支付相對的技術服務收入,顯然與收入、成本費用配合原則不合,該所乃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不得列為費用,將該公司申報的薪資及差旅費1,000多萬元,予以剔除補稅。" J/ u, T$ d, ^  V" J1 i6 z

! z0 U4 o" C$ F6 h訊息來源: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申請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首頁|手機版|Chip123 科技應用創新平台 |新契機國際商機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GMT+8, 2024-9-25 12:29 PM , Processed in 0.15700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