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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交流] 行車用路分大小! 路權觀念您瞭不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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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0-7-29 07:05: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 x  y. |3 A6 r4 B圖說:駕駛人不等左轉燈號亮起,違規在BRT專用車道上停等,形成危險交通狀況
8 O; y& L# A" Z' D5 b" j( U( z* l+ B
(20100728 17:08:55)開車經過中央噴水圓環,五叉路口又無紅綠燈標誌,到底誰該讓車?垂楊路路口左轉,何時才是安全又守法的轉彎時機?嘉義市政府交通處歸納許多駕駛人最常違反的交通觀念,包括弄不清車輛進出圓環的路權大小,還有路口左轉車輛只要對向沒車就搶快轉彎等,貪圖方便或不清楚正確交通規則,等到交通事故發生後才知道自己違規理虧,往往已經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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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0-7-29 07:05:36 | 只看該作者
交通處表示,在行經中央噴水圓環時,駕駛人只要記得內側>外側>支道的原則,亦即行駛圓環外側車道車輛應禮讓內側車道車輛先行,要從外側路口進入圓環的車輛要禮讓圓環車輛先行,許多糾紛與事故的發生,就是因為駕駛人進出圓環不遵守讓車規定造成。另外,在垂楊路上,也有許多駕駛人不等左轉燈號就直接左轉,更有車輛就危險停放在BRT公車專用道上,這樣的違規不僅與對向車爭道,也佔用公車行進道路,形成險象環生的車行狀況,呼籲駕駛人路口左轉時,應於左轉車道停等線後方稍待,等到左轉箭頭燈亮起後再左轉,避免危險爭道情形。
( m8 d4 O' L3 k) N8 e- W+ z0 t$ \
交通處也提醒,駕駛人看見閃紅燈或閃黃燈標誌其實都有差別,近路口時看見閃紅燈表示您所處的道路為「支線道」,看見閃黃燈就是處在「主幹道」上,當然必須遵循支線道禮讓主幹道車輛的規定;此外,在友忠路或世賢路等兩側設有慢車道的道路,分隔島旁禁止停放車輛、交叉路口10公尺範圍內也全面禁止臨時停車,這些都是駕駛人積非成是的錯誤觀念。交通處強調,交通規則需要大家正確了解、切實遵守,才能共創安全健康的行車環境。' d& O. G' c  D! q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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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嘉義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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