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年9月3日召開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甄選委員會議,依序聽取中國信託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及高雄銀行等三家銀行簡報後,隨即進行評決程序,評決結果由台北富邦銀行取得運動彩券之發行權,該行應於中華民國97年4月15日前開始發行運動彩券,發行期間至102年12月31日止。' N, V3 P1 m. R9 m# x
$ r9 O1 w) Q8 r; R7 _ P) S因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之規劃,本次甄選不採以競價方式決定發行機構,財政部對甄選作業程序之規劃與訂定更為謹慎。財政部籌設之甄選委員會於本年4月間成立,甄選委員共計13人,其中政府機關代表4人,外部委員9人,已超過全體委員2/3。本次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甄選之形式及實質審查作業程序與評決方式,均提經該委員會議討論通過。; }7 E V7 m+ \) }) I-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