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伯○○保全公司保全員 猝死 47歲男性,擔任工地保全員工作,於工作場所急性心臟衰竭發病,送醫不治死亡。經調查發病前一週連續工作7日,加班時數28小時,發病前一個月加班時數108小時,發病前2-6個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72小時。個案雖有高血壓病史,但血壓控制良好,且其發病前確實有超時工作之情形,爰認定為職業所促發疾病。 - ?" Q& ?$ ~( t! [" V, o- K
案例七 金○○通運公司駕駛猝死 54歲男性,從事遊覽車駕駛工作,於工作場所發生腦中風經送醫治療不治死亡。經調查前ㄧ個月加班時數為94小時,前六個月月平均加班時數達110小時。個案雖有糖尿病及抽煙習慣,但因發病前確實有超時工作之情形,爰認定為職業促發疾病。
( T$ O8 r! e+ r" b( s8 z6 B 案例八 三○客運駕駛猝死 46歲男性,從事客運駕駛工作,於工作場所中因高血壓引起之自發性腦出血併發中樞神經衰竭死亡。經調查發病前遭遇異常事件(交通擦撞),工作型態需常輪班,發病前1-6個月平均加班時數50.5小時,爰認定為職業促發疾病。 9 I- a+ H1 L$ Q; a$ J7 D1 t, c
案例九 汎○交通公司駕駛腦出血 41歲男性,從事17噸貨車駕駛工作2年3個月,工作中於工作場所發生腦出血,送醫不治死亡。經調查發病前1個月加班時數50小時,前2至6個月平均加班時數105.23小時,前1至6個月平均加班時數96.03小時。個案雖有抽菸習慣,家族有高血壓病史,但因發病前確實有超時工作之情形,爰認定為職業促發疾病。 & N; T( N0 `* u: A L/ z
案例十 環○倉儲公司理貨班長猝死 44歲男性,擔任理貨工作約23年,於工作場所發生心臟衰竭死亡。經調查發病前一個月加班時數89.66小時,前2至6個月平均加班時數70.5小時,前1至6個月平均加班時數73.7小時。個案有抽菸習慣、不喝酒、無家族病史。因發病前確實有超時工作之情形,爰認定為職業促發疾病。
2 B* r$ J% R2 Q1 H 案例十一 敬○工業公司環工組長猝死 38歲男性,於環工課從事工作11年,工作中於就業場所發生心因性休克,送醫不治死亡。經調查發病前一個月加班時數66.32小時,前二至六個月平均加班時數73.63小時,前一至六個月平均加班時數72.41小時。個案雖有抽菸習慣及心臟疾患問題,但因發病前確實有超時工作之情形,爰認定為職業促發疾病。 % p3 u/ H4 N, k: Y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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