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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1 09:44:57)文建會為建立跨界創新製作之標竿,特訂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表演藝術團隊創作科技跨界作品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在國內製作且結合數位科技之表演藝術創新製作。透過公開方式徵選具潛力之一般跨界創作及大型跨界創作予以補助與輔導,以發掘展現高度藝術性、精緻性與互動性之旗艦型創新製作。' A( t9 z5 L7 [+ Y# w) ^
2 Q# L7 k. R9 M8 ?本項補助要點之補助範圍及原則如下:+ S1 b+ t/ w" d" k/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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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在國內製作且未曾公開演出之新製作為限。
6 ]. w+ t2 X; i2 ]' i(二)以補助表演藝術結合科技之支出為主。包括(1)具備感知與互動功能之硬軟體系統、多媒體應用工具及其他科技媒體與材料等,(2)引進上述科技所需技術顧問及跨界整合之聘雇費用,或(3)其他與跨界應用有關之創作支出,但不包含受補助團隊之行政管理費。
% I. L' c, A- I- o& h4 n(三)補助類別分為一般跨界創作及大型跨界製作,採競爭型補助機制。大型製作補助額度以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為上限,實驗性製作則視計畫內容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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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計畫自即日起收件至100年11月18日止。申請案件以郵寄、快遞或親送文建會(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1號)。申請案件外包裝請註明「表演藝術團隊創作科技跨界作品補助」。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建會網站(www.cca.gov.tw)下載區/申請表格,洽詢專線:(02) 3343-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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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 q, t7 ?8 H訊息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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