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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汽車防盜晶片 應以稅收補貼 [打印本頁]

作者: chip123    時間: 2006-10-17 08:39 AM
標題: 汽車防盜晶片 應以稅收補貼
汽車防盜晶片 應以稅收補貼  高明華(高雄市╱商) / ^! ?4 e  d6 ~8 g% C0 B0 W
http://www.merit-times.com.tw/list.asp?unid=2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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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w- t7 _: |& T最讓「四輪族」有切身之痛的汽車失竊案件,及衍生出來的「擄車勒贖」犯罪模式,發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相較於警政署大力推廣為機車免費「烙碼」,使得機車失竊案大幅減少的好成績,行政院決定推動以奈米科技研發出來的「防盜微粒辨別系統」(防盜微粒晶片),噴灑於汽車各零件細微處,經紫外線照射車身號碼立即顯現,可望有效阻斷銷贓管道,降低汽車失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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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k3 P7 O; S4 B+ B9 c# i這項構想源自國外,防盜效果顯著,因此行政院才會有意引進。然而由於噴灑「防盜微粒晶片」的成本高達一萬多元,成為推廣的障礙,報載政府與汽車業者協商,初步方案是由政府、業者和購車民眾各負擔三分之一,但尚未作成結論。. r. r8 J% l' _; a' G* P( K

2 H8 N- Q, D# T筆者對由政府負擔三分之一的提議期期以為不可,因為汽車屬高單價耐久財,並非每個家庭必備的交通工具,若以政府公帑補助開車族,對無車民眾並不公平。3 ~  x7 ~( q' Z7 b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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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政府每年徵收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和牌照稅金額龐大,何妨從這兩項收入中撥付一定比例,以推廣新車噴灑「防盜微粒晶片」政策?因為新車買主會繳納汽燃費和牌照稅,並不影響「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又可降低失竊風險,應該是比較可行的辦法;至於免納燃料使用費和牌照稅的營業用車,則必須負擔部分費用,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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