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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除了你是在最上游開發最核心的關鍵零組件(供應者),要不然你可能也是某部分的消費者(需求者)!?
( L7 u& H7 ~" u0 c5 E! R在這業界,有多少 訊息或知識 呈現出 2007消費者權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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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o9 `6 O3 E* `$ O(20071130 09:35:18台北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11月29日下午在行政院新聞局新聞中心舉辦「2007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工作績效考核頒獎」,由行政院副院長兼行政院消保會主任委員邱義仁親自頒獎鼓勵所有傑出的新聞從業人員及地方政府代表,並鼓勵大家持續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共同努力。0 x$ g s$ k3 b& \: X0 u
$ U" _7 [6 e/ a1 d* H行政院消保會為鼓勵新聞從業人員加強對消費新聞之報導,提升新聞品質,以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特別委託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辦理「2007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活動評審作業,今(96)年本活動已是持續舉辦第二屆,參賽作品總件數有48件,件數較去年多出近一倍,其中包括電視媒體報導類平日報導獎8件,電視媒體報導類專題報導獎3件,平面媒體報導類平日報導獎23件以及平面媒體報導類專題報導獎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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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會指出,媒體對社會大眾具有無遠弗屆的影響力,一份好的消費新聞報導能有效提升消費環境的品質,並對民眾產生潛移默化之效,喚醒國人的消費意識,將消費者保護的觀念深植人心,進而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這是行政院消保會舉辦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最重要的目的,希望透過此活動的辦理,能鼓勵國內的新聞從業人員,更加重視對消費者權益相關的議題,並多多加以報導,讓民眾知道遇到消費糾紛時應該如何保護自身的權益。3 Y- u$ z! L. M& k o0 x
) c1 O. Y! [8 H' P& ]4 q2 x6 _, E- x榮獲電視媒體報導類平日報導優勝獎的作品為公視陳曉卿、陳立峰所報導的《瓦斯檢查詐騙》,其報導內容揭露詐騙集團佯裝成瓦斯公司人員行騙詐財之情事,並教導民眾如何防止被騙,提供消費者在生活中對自我權利保護的具體建議,非常具有可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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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民視魏棻卿、謝孟甫所報導之《民視異言堂—玩美的代價》,則是獲得電視媒體報導類專題報導優勝獎,該報導探討有關女性及美的時下熱門議題,並特別提及定型化契約相關內容,對於提升消費者保護意識具有明確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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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q# M( W/ u; @平面媒體報導類的平日報導及專題報導兩項優勝獎皆由自由時報所拿下,平日報導優勝獎得主曾鴻儒以火車逃生門安全問題作為報導題材,其作品《台鐵車廂逃生門遭座椅堵死系列報導》透過媒體報導後,台鐵方面亦立即做出回應及改善,具體呈現了媒體守望環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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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 H' a; B5 m) V8 }5 ?胡清暉、王昶閔、魏怡嘉、洪素卿所報導之《醫療糾紛系列報導》則是有鑑於消費者在面對醫療糾紛時經常不知所措,主動爭取藥害救濟的觀念也不足,因此製作一系列相關報導,該報導主題完整、內容明確,對消費者有正面啟發之意義,獲得了平面媒體報導類專題報導優勝獎的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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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會表示,所有得主除了頒發獎座、獎牌或獎狀外,專題報導優勝獎得主另可獲得六萬元的獎金,平日報導優勝獎則可獲得四萬元獎金,以鼓勵他們在消費新聞報導上所做的努力。! m+ ]5 H1 J& m3 d/ E
$ E" I: F' d: Z k8 A8 o此外,活動當天邱副院長亦頒獎給去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工作績效考核良等以上的地方政府代表。邱副院長除恭喜各得獎的地方政府獲得此項殊榮外,同時也感謝大家對消費者保護業務的支持與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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