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Web 於 2011-3-14 05:55 PM 編輯
' a# k2 G; o' W, \! x' B) z7 H1 Q# E: q& u2 Z! U- c
加強過勞防治 勞委會委託開設「過勞門診」 已陸續開診
) t9 O' k& A+ |/ y' R& O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11-03-11 業務單位:安衛處
$ G1 D% X- u+ x* ]; _. P
6 j( f% S" z! r' w6 i- _. N9 g# y「過勞」為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俗稱,係個人腦心血管疾病,因工作異常事件或負荷過重促發惡化者。過勞疾病之防治應從勞工個人健康促進及工作負荷管理二方面著手。基於近期過勞案件頻傳,勞委會已協調委託辦理之九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台大、林口長庚、北醫、中國、中山、彰基、成大、高醫、花蓮慈濟)開設「過勞門診」,提供易於促發腦心血管疾病之『三高』高危險群勞工有關診治、健康風險評估與諮詢服務。勞工可根據醫師之建議採取個人飲食、運動、休息、睡眠等生活習慣之調整,必要時可提供管理階層作為工作負荷調整、工作條件改善之參據,以避免過勞疾病之促發。
! @1 z/ \4 K* |% O, K
0 _; E% }, L1 O4 U: A0 p現行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已規範企業應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健康風險評估之工作,且應依醫師建議,採取相關改善措施。勞委會表示若勞工已提出醫師過勞預防建議,雇主仍置之不理致勞工過勞死者,將追究雇主業務過失之刑責。但勞工也應瞭解工作重要,生命安全健康更寶貴,在醫師之建議下應採取個人健康自主管理,於自覺負荷過重時,仍應勇於向主管反應身體狀況,俾便雇主採取相關照護措施。
* P! d5 W! q' v1 j7 p4 T* Y( D
w% i% T0 Q9 w勞委會委託辦理之「過勞門診」已開設如附件門診時間表,除林口長庚、北醫及中國附醫,已於本週開診外,其餘陸續於下週開診,勞工如有需要,請逕洽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洽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諮詢電話:02-3366-82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