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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PPT BBS 電吉他手,本篇文章的原版作者 2003-11-02 19:01:00
7 D1 `2 r" o- u* Q9 K, v: @1 _上班打卡按時間制,加班沒加班費按責任制.....□" t/ }, i7 d1 P [2 W) a)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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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私人的公司都有一個規定的上班時間,比如說八點到五點或是九點到點。特別是工廠,絕對需要有這樣子的制度。基本上來說,老闆以你工作的時數支付你的薪水,或者說明白一點,就是用錢買你的工時。這種叫做時間制,我想沒有人會有任何的意見。% c! l0 U5 j q$ k4 }4 c
, i" `1 F/ i0 s e) w那什麼叫做責任制呢?責任制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你的工作,你必須把它做好、做完,而且必須對你的工作成果負責。你愛幾點上班就幾點上班,愛幾點下班就幾點下班,一切以成果論英雄。就這麼簡單。我想這個定義也應該沒有人會有任何的異議。 l/ Q8 @* k- h3 c$ p7 Q(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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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台灣的公司實行的是「看什麼對公司有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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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上班時是時間制,遲到必須請假、考績變差、還得扣錢。晚上還要看你事情有沒有做完。事情沒做完時是責任制,得加班把分內的東西做完,加班費?免談!誰叫這是你的責任?如果你在下班許久之前就把事情早早做完了,不好意思,公司現在是時間制,不到規定的下班時間不許走,如果你早退,除了考績不好之外,還得要扣錢。喔,還有,你能早早就把你分內的事情做完跟你的效率與能力無關,純粹是公司給你的工作量不夠。從明天開始,事情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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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能告訴我這是否合理?千萬不要告訴我「這是合理的」,也不要告訴我「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況且,你必須要入境隨俗」。合理的制度應該是早晚一致。合理的制度應該是因職業而定。試問,一個業務在下班打完卡之後是否應該陪客戶出去吃飯?陪客戶出去吃飯是否算出差?如果是以時間制計算,是否應該發加班費?如果是公司行責任制,那為何要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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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 e2 s; Q* r) [1 u" y早晚不一致的制度不但會造成工作上的混淆,還會帶來員工士氣上的低落。3 r$ o1 ]8 P0 p1 }0 j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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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十分敬業的。如果公司不跟員工計較,員工付出的只有多,沒有少。我有一個朋友,他所上班的公司以前是實行責任制,而大部分的員工仍然在九點左右到公司上班,了不起晚一點點到。那時你在晚上十點時到他們公司去看,依然燈火通明,許多員工仍然在繼續努力奮鬥。現在他們公司改行時間制,上下班要打卡,遲到早退要扣錢。晚上七點不到,所有員工都已經走的差不多了。你告訴我,以公司的角度來說,哪種制度比較划算?" t2 q) t+ I I1 k
@$ ?" S% P( d( D尊重員工的公司,員工也會尊重公司。就像我一位朋友講的:「我要的不多,只不過就是appreciation(感激,尊重)而已。」台灣的公司不懂得尊重員工。台灣的員工也只好學得會跟公司計較,哪裡有高薪哪裡去,忠誠度低落,也只不過是因應環境,適者生存罷了。台灣的公司想要成為世界級的企業,先從「尊重制度」及「尊重員工」這種小事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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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9 T4 M& h- z6 U9 H6 F可參考其他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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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4 p! \$ E3 l+ C' ?% ]: ?二個大窠呆- [HR爆料]---責任制
c3 m, ~2 {! Y8 Z責任制這個東西產生的年代距今幾乎是不可考,但卻從電子產業漫延到各個產業,一般來說責任制的運用已被無限上綱,只要掛上責任制的帽子,這個職務的工作大部份來說都不能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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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責任制」員工,公司可以不付加班費嗎?-姜律師法律部落格-新浪部落) _ h, x! Z& \) g& i
在台灣,很多企業採取「責任制」,在「責任制」之下,員工如果加班、超時工作都不會發給加班費,這對大多數員工來說,無疑是相當辛苦的,究竟勞動基準法有無關於「責任 ...% `5 i' T0 m. X' ~0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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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註定領不到加班費?9 p7 B7 L& x' w* h5 a
勞委會核定試用責任制之工作者
/ C) K8 w" G/ N- N; X4 ~勞動基準法全文) F9 t! t6 n! P' s/ a
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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