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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技轉法制化 立法院三讀通過科技基本法修正案
發布日期:十一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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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3 n. o3 ^1 o* D! g2 Y2 P( Q( p立法院今日(五)三讀通過科技基本法修正案。科技顧問組副召集人暨政務委員朱敬一曾於十月初拜會王金平院長請求協助,今日特別感謝院長與多位立法委員對法案的支持。此為台灣轉型邁向創新導向經濟的一大步,期許未來台灣全民每年九百億的科研投資,效益能更擴散。( @5 {% C2 E- b
" T8 Y! E, f, [! r# v' [立法院今日(五)三讀通過科技基本法修正案,綜合立法委員陳淑慧、趙麗雲、蔣乃辛與行政院版本,此次修訂第3、5、6、13、14、17條。此為科技基本法自民國88年施行以來,修法幅度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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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表示,台灣過去是效率導向型經濟,以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來與國際競爭。但面臨大陸等更低成本國家急起直追,不論是行政院科技顧問或各個國家競爭力評比都指出,台灣必須朝創新導向經濟轉型。大學是各國最重要的創新引擎,如何推倒學院高牆,讓學院的知識移轉到社會、產業至為關鍵。此次科技基本法的修訂,就是要使「科研成果下放」這條路更平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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