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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1-10-14 1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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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A勞動條件檢查,A加班費、超時工作、未設置出勤紀錄表最多
(20111014 09:13:43) 從7月起進行的「掃A勞動條件檢查」,抽查全台2,164家企業,結果發現,違反勞基法最多的個案是「A加班費」,比例近1成3,其次是讓勞工超時工作,及沒有依規定設置勞工出勤紀錄表。到今年8月底止,已抽查全台2,164家事業單位,其中製造業共有834家,同時還檢查住宿餐飲業189家及金融保險業116家。* S* Y" m& E; a% {# y, ]) _8 }$ J
! L$ \# ^0 Z e- i5 k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資深講師 徐安指出,勞動條件檢查結果,違規事項包括,未發加班費或提供員工補休、延長工時超過勞基法規定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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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6 B, U8 n8 X1 V/ y4 G0 y$ }徐安強調,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若是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延長工作時間,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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