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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陪審團調查認為快捷半導體侵犯了Power Integrations公司的四項專利並依照當時之蓄意侵犯專利權調查結果,須處以三倍罰金,因而判定3390萬美元之損害賠償金。隨後初審法院將損害賠償金降低至1290萬美元。在週二的裁決中,聯邦巡迴法院(Federal Circuit)更撤銷了前述降低之損害賠償金,聲明Power Integrations公司的損害證據係「源自不可信賴的資料與推測為基礎。」在撤銷損害賠償金後,法院調查認為「對於理性之陪審團而言, 目前尚無任何基礎可供其作出快捷半導體需負教唆侵權責任之裁決。」法院更撤銷了先前對於快捷半導體蓄意侵犯專利權的裁決。該裁決更確認了在涉及這兩家公司的多起訴訟中,快捷半導體一直以來所堅持的立場。: V8 s4 I6 y' i/ v8 W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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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法院指示地方法院進行進一步審理程序,以確定依照快捷半導體所同意與實存的損害賠償金額,此包括受影響的產品價值近50萬至75萬美元的銷售額和進口額。快捷半導體相信Power Integrations公司賦有權利可針對該些直接的美國銷售額部分,提出合理權利金(royalty)之支付要求。於2007年,快捷半導體不僅暫停在美國銷售其所受影響的產品,亦提供未受到訴訟中指控之替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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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裁決亦否決了快捷半導體侵犯Power Integrations公司兩項專利的調查結果,對該些專利的有效性及其與快捷半導體產品的相關性提出質疑。對於Power Integrations公司數項專利之權利要求書之定義,尚需進一步審理來確定聯邦巡迴法院裁決的結果。0 n+ w S' u; o x
5 U, I$ ?2 l$ P; O2 ` W# r快捷半導體和Power Integrations公司目前涉及包括在德拉瓦州(Delaware)、加州(California)和中國(China)等地的其它四起專利訴訟案。快捷半導體執行長Thompson表示:「當有必要保護我們的智慧財產權以及競業無法與我方取得一致觀點時,為了保護我們自己,我們將提出訴訟。然而,為了兩家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我們期許有更好的方法來解決爭端,這應當是雙方所共同努力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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