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O. ?8 |8 h+ G. \2 W V 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奖励和报酬的,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技术保密协议。技术保密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I3 {, g- s$ y8 ]1 i
$ e# x7 y: n7 U: T# o- I5 I 七、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2 [0 X0 C2 l6 P4 c2 ~8 K. J 5 z7 D5 j0 K& c7 `. u7 J# h 竞业限制条款一般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但与竞业限制内容相关的技术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已不能为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不具有实用性,或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受到显失公平待遇以及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 * P6 P% [# i/ p6 R3 A, Z( A8 J & m. y# r8 q+ Q" b" Z5 p 單位與有關人員就競業限制條款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x; o8 A1 u! U- _& E
8 _2 c% a; q0 ]8 r1 X' h
八、企事業單位應當在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離開本單位時,以書面或者中頭形式向該人員重申其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並可以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人員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在科技人員或有關人員調入本單位時,應當主動瞭解該人員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並自覺尊重上述協議。明知該人員承擔原單位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義務,並以獲取有關技術秘密為目的故意聘用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0 O5 i0 i0 j, ~( K5 ]& X# r; B/ J
/ _ D4 h+ j2 a
九、科技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離開原單位後,利用在原單位掌握或接觸的由原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秘密,並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原單位所擁有的,且其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時,應當征得原單位的同意,並支付一定的使用費;未征得原單位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y3 }' r5 n% Z* }& z) ^! ~7 ]3 v- k$ n0 v1 w, D
十、在工作期間接觸或掌握本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秘密的離退休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因業務上可能知悉本單位擁有的技術秘密的人員,可以依照本意見進行管理。 ! U. v7 w- u' \ a$ [ 1 X* \% x0 p' y3 C) r8 J" F 十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和不侵犯本單位技術權益、經濟利益的前提下,業餘兼職從事技術開發和技術創新等活動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1988年1月國務院批准的《國家科委關於科技人員業餘兼職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正確處理本職和兼職關係,不得在業餘兼職活動中將本單位的技術秘密擅自提供給兼職單位,也不得利用兼職關係從兼職單位套取技術秘密,侵害兼職單位的技術權益。企事業單位可以參照本意見對有關兼職人員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