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發現在7件燈具中,7號「EPRO miniLumen LED 輔助照明燈」未標示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使用方法及緊急處理方法,8號「USB BOOK LIGHT」、9號「USB DESK LAMP」、10號「LED SUPER CAPACITY ECONOMICAL ENGRY READING LAMP」及11號「LED LAMP」無任何中文標示,皆不符「電器商品標示基準」的規定。
此外,檯燈屬應施檢驗的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十二條規定,應於商品本體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但本次測試發現6號「MR.T&MRS.T LED LAMP」沒有檢驗標識,對於沒有檢驗標識的商品,消費者的使用安全將欠缺保障,因此主管機關應查明未標示的原因,如果確實未報驗,將可依《商品檢驗法》第六十條規定,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作者: jiming 時間: 2008-8-22 08:47 AM
本刊曾於96年1月出刊的第309期,刊登35件螢光燈泡的測試報告,其功率因數皆大於0.5。但本次測試標榜節能省電的4件LED燈泡,功率因數卻都不到0.5,其中又以4號「飛利浦 LED 燈泡」的功率因數最小,不到0.2,廠商應查明功率因數偏低的原因,若屬個案應加強品管,如果是通案,則應改善商品的功率因數後再上市。
ROHM自1970年起累積30年以上的LED研發設計技術,對於未來可期的照明用LED產品而言,ROHM除了積極進行照明用白光LED大功率化及小型薄型化,研發最適合LED的驅動IC、電源模組及電阻等,強化產品陣容。並於去年秋季的CEATEC Japan 2008展覽中,ROHM展場中全面使用自製的照明裝置,同時介紹推廣該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