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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2天主教因信成義的定義? [打印本頁]

作者: balmon    時間: 2008-5-21 10:05 PM
標題: 12天主教因信成義的定義?
12天主教因信成義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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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f: u0 U1 a5 D  b# W7 n+ p9 R9 l# ^�        筆者是此單張編輯,希望引起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以下問題。這單張以問題解答的方式,完整地引述宗徒保祿對整個天主教因信成義的信仰作出的定義,這道理是天主直接啟示宗徒保祿,並不是他自己幻想出來的,所以唯有他擁有宗徒權柄為因信成義的信仰作出定義。(天主教神學書評)# T4 A- k1 f5 w, l/ H

- d& o0 S2 M. g6 R�        現在引述天主教首任教宗宗徒伯多祿教令,他寫給信徒的公開信說明之:「要以我們的主長久忍耐作為你們得救的機會,正如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祿,照著天主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信勸勉你們一樣。他在所有的書信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的地方,被那些無學問、反覆無常的人隨便曲解,正如他們強解別的經書一樣,結果是自取滅亡。」(伯多祿後書3:15-16)5 M" P2 V' Q) o2 L

; L' D7 }! i+ _1.        在迦拉達書3:21-26,這由於信仰而成義的「信仰」是指甚麼呢?* T  p0 v+ s- _, u3 H
這�的「信仰」是指天主的恩許,歸於相信基督耶穌的人,(迦拉達書3:22)而不是遵行法律書(法律書是指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的人,法律只是我們的啟蒙老師,領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由於信仰而成義。(迦拉達書3:24)因為法律並非以信德為本,沒有一個人能憑法律在天主前成義。(迦拉達書3:12)
, R, i" Y% q8 k- ~. W0 [2 I  `2.        成義的方法是甚麼呢?$ W6 J3 w) L9 O4 Q2 H( p
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包括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而只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因為由於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成義。(迦拉達書2:16) 如果成義是賴著法律,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迦拉達書2:21)成義不是因為法律上的功行;而是因信德的制度,因為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羅馬書3:28)
, r- C3 u( e/ O8 a8 E3.        我們願意試圖使天主的恩寵無效嗎?; O, c' c% z, `; t! K/ u
我們如果堅持成義是賴著法律,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我們便是試圖使天主的恩寵無效。(迦拉達書2:21)
+ j" [2 [$ Y2 H9 F3 h3 P4.        法律的用途是甚麼?# H3 S2 i$ A3 A$ Y7 a" r& B
沒有一個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祂前成義;因為法律只能使人認識罪過。(羅馬書3:20)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羅馬書3:23)+ k+ t% m) ^! A
5.        天主的正義,是在法律之內,還是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呢?
" Q; M& ?/ M$ A: |; o天主的正義,是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證;就是天主的正義,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羅馬書3:21-22)
& w% [3 X! Y6 _% a9 ~6 `6.        天主向罪人白白施給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樣做法,天主是正義的嗎?
; M# j9 C9 q( z9 W% |天主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祂的人作贖罪祭的;如此,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羅馬書3:21-26)
" i# P0 @; B6 c" D0 D; z, \7.        為甚麼天主使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的功行呢?5 x9 i2 V, S; F
因為你們得救或人的成義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的制度,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於法律上的功行,免得有人自誇。(厄弗所書2:8-9)(羅馬書3:27-31); v8 x9 J4 ^& [/ J4 d
8.        我們因信德而廢了法律嗎?
: y2 f3 T2 L( Q2 L' F- ^4 T雖然天主使人由於信德而成義;但是,我們絕對不是因信德的制度而廢了法律,我們反使法律更堅固。(羅馬書3:31)
, a% P3 B" c; ?8 \( C9.        那些沒有功行或好行為的人,可以蒙天主恩賜算為正義的人嗎?' @  F0 w8 U" g5 P( U. s
如果亞巴郎是由於行為,成為義人,他就可以自誇了;但是,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此算為他的正義。給工作的人工資,不算是恩惠,而是還債;但為那沒有工作,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復義之主的,這人的信德為他便算是正義,這才是恩惠。正如達味也稱那沒有功行,而蒙天主恩賜算為正義的人,是有福的一樣。(羅馬書4:1-5)
作者: balmon    時間: 2008-5-21 10:05 PM
10.        天主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許,是藉著甚麼才有效力?) ^2 A9 f- N$ K/ q9 m% d2 z
天主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許,使他作世界的承繼者,並不是藉著法律(包括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而是藉著因信德而獲得的正義,因為假使屬於法律的人才是承繼者,那麼信德便是空虛的,恩許就失了效力,因為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義怒:那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違犯。為此,一切都是由於信德,為的是一切本著恩寵,使恩許為亞巴郎所有的一切後裔堅定不移,不僅為那屬於法律的後裔,而且也為有那亞巴郎信德的後裔,因為他是我們眾人的父親。(羅馬書4:13-16)
4 z+ E# N+ W4 U. j4 ]11.        甚麼才是真正激起天主的義怒呢?
! K" I4 b& i: m, u) O8 P9 A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義怒:那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違犯法律的事。(羅馬書4:15); \* m3 f# P' S$ N6 V5 k
12.        怎樣可以清楚使自己成義?怎樣又可以清楚使自己獲得救恩?/ h. j. I( v% x# B- h+ y
如果你口�承認耶穌為主,心�相信天主使祂從死者中復活起來了,你便可獲得救恩,因為心�相信,可使人成義;口�承認,可使人獲得救恩。(羅馬書10:9-10)
( x! l% H9 ?, q, d$ S13.        你們領受聖神,是由於遵行法律呢?還是由於聽信福音呢?
* ]8 Q/ ]; N& b, u當然是由於聽信福音。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的嗎?(迦拉達書3:1-5)( E" p, I4 f) ?( ~4 o5 m
14.        天主賜與你們聖神後,並在你們中間施展了德能,是因為你們遵行法律呢?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 Q( D& g! G/ R: l9 d/ K, \9 h當然是由於聽信福音。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的嗎?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為此你們該曉得:具有信德的人,才是亞巴郎的子孫。天主將使異民憑信德成義,就向亞巴郎預報福音說:萬民都要你獲得祝福。可見那些具有信德的人,與有信德的亞巴郎同蒙祝福。(迦拉達書3:1-9)
- m* H# k, W7 ]  y1 s" Q7 d' H15.        為甚麼凡是依恃遵行法律的,都應受咒罵呢?
4 S% o2 o5 T$ F- r) b因為凡不持守法律書上所記載的一切,而依照遵行的,是可咒罵的。所以很明顯的,沒有一個人能憑法律在天主前成義,因為經上說:義人因信德而生活。但是,法律並非以信德為本。(迦拉達書3:10-15)
1 g8 r0 N# n$ u0 s1 F0 q16.        怎樣才可以解除,由不持守法律書上所記載的一切而帶來的—法律的咒罵呢?/ z. J4 o- n, j. P
因為基督由法律的咒罵中贖出了我們,為我們成了可咒罵的,經上記載說:凡被懸在木架上的,是可咒罵的。這樣天主使亞巴郎所蒙受的祝福,在基督耶穌內普及於萬民,並使我們能藉著信德領受所應許的聖神。(迦拉達書3:10-14)
# N5 r" Z3 ?' n5 V, p# V  }9 @2 e17.        法律相反天主的恩許嗎?& z: O7 Q6 G6 I5 S9 C, a
絕對不是。(迦拉達書3:21)( v* n" w0 |- t" Q/ H9 G3 S
18.        法律能賜與人生命嗎?
3 z7 R3 J  ^: G所立定的法律是不能賜與人生命,因為正義的確不是出於法律。(迦拉達書3:21)* c+ e5 G3 [0 B9 }+ i4 \
19.        天主的恩許是藉著甚麼,歸於甚麼人呢?
2 H; M' A9 |3 R$ V/ @, Y一切人都被禁錮在罪惡權下,好使天主的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迦拉達書3:21-22)
8 K4 v* G" A% C* v1 d# L20.        我們現在應該生活在「信仰」之中,還是仍要被禁錮在法律的監守之下呢?
: E0 |1 d$ z6 T! X6 P8 B我們現在應該生活在「信仰」之中,因為「信仰」一到,我們就不再處於法律的權下了。「信仰」是指天主的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好使我們因「信仰」而成義。(迦拉達書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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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單張只研究天主教神學上的問題,並不討論科學及政治的。此單張命名為「天主教因信成義的信仰」,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網上討論區或放在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單張,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單張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筆者對天主教神學作出的研究,及在書評中引述的書目,並不代表筆者立場,只供讀者參考:「天主教思高中文譯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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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a, e) C6 R" I, R2 u6 r; i, y)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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